109學年度台聯大系統轉校-轉入清大生報到須知&學號
109學年度台聯大系統轉校錄取清華大學報到須知
請恭喜您錄取本校,歡迎您成為清華的一份子,以下注意事項請詳細閱讀。
請至原校註冊組辦理離校手續後,於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4點,攜帶:
- 修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正本。
- 身分證、護照、照片黏貼表。
- 在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三份(抵免學分申請用)。
- 「轉學生(校定共同必修及系必選修)抵免學分申請表」(如註四、五)。
*請務必詳閱「轉學生/重考生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原則」,抵免通識課程需依其規定準備審查資料否則通識中心不予受理。其他科目抵免亦請準備課程大綱以利單位審核。
請親自到學校註冊組辦理報到
註:
- 「就讀學系之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108學年)」、「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請參照(http://registra.site.nthu.edu.tw/p/412-1211-1807.php?Lang=zh-tw)「註冊組」網頁。
- 請自公告附件下載「轉學生身分證、護照、照片黏貼表」。
- 學號已於8月19日email 通知。
- 學分抵免申請表請於8月20日起,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抵免學分」→「轉學生/重考生學分抵免申請」→輸入抵免資料,確定無誤後印出,每份抵免學分申請表附上一份歷年成績單,並於成績單上分別以螢光筆劃記表上所列科目。
- 欲抵免科目不確定可以抵免校共同必修或系必(選)修時,可同時填入二者,若抵免結果,二者均審核通過時,以校共同必修科目優先抵免。通識抵免相關規定請務必上網http://cge.nthu.edu.tw/course-4/詳閱,依其規定準備相關資料。除通識外,其他抵免科目亦請準備課程大綱(不需蓋章)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以備審查之用—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依系所規定。
- 報到當天無法繳交修業證明書(或畢業證書)正本者,須繳交填妥之切結書。
- 『如欲住宿者,請依住宿組網頁公告,辦理床位申請。』
- 清華大學註冊組電話:(03)571-5731#7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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