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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111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轉校申請公告

111 學年度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申請須知

 

一、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中央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以下簡稱四校)111學年度受理轉校申請,請詳閱本須知,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及限制

  (一)學士班學生於第二學年或第三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校;其申請及轉入之年級,依三校規定辦理,申請應符合以下規定:

  1.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
  2. 各學系、學位學程自訂之申請資格條件。

 (二)研究所學生申請轉校應於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其申請及轉入之年級,依三校規定辦理,申請應符合以下規定:

  1. 修業滿一學年以上。
  2. 學業總平均成績必須在七十分(B-)以上。
  3. 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之申請資格條件。

 (三)四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校:

  1. 修業未滿一學年者。
  2. 大學部四年級肄業生。
  3. 在休學期間者。
  4. 已核准轉系、所、學位學程或轉校一次者。
  5. 依各校相關規定不得申請轉系、所、學位學程者。

三、申請轉校之學生須經原就讀學系(所、學位學程)之導師(指導教授)及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簽章後始得申請。(申請轉校限轉入不同性質之系、所、學位學程,有關性質之認定請提早向原就讀學系洽詢)

四、申請日期:111613(星期一)起至111708(星期五)截止

五、申請流程:

下載轉校申請表 填寫個人資料 原就讀學系(所、學位學程)之導師及學系(所、學位學程)同意簽章 原就讀學校註冊組收件(收件單位學校另有規定者,依各校公告規定辦理)

轉校申請表及學系(所、學位學程)指定繳交之資料,務請於11178()送達原就讀學校註冊組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四校招收名額、資格條件及審查程序

學士班-中央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

碩士班-     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政治大學

博士班-     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

所列招收名額為錄取上限,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審核後得不足額錄取。

七、考試時間(筆試、口試)請依各學系、所、學位學程之公告為準。

八、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各校註冊組

中央大學註冊組 03-4227151 57124

清華大學註冊組 03-5715131 33205

陽明交通大學 陽明校區註冊一組 02-2826-7000 62036

              交大校區註冊二組 03-5712121 31465

政治大學註冊組 02-2939-3091 63275


 

清華大學學生欲申請轉校,請將申請文件繳至註冊組洪小姐。

地址:300044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註冊組

Mailhungjy@mx.nthu.edu.tw

連絡電話:03-5715131#33205
※本次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申請,導師(指導教授)及學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簽章可使用電子簽。禁止使用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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