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入學]116學年度研究生甄試錄取生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116年2月)提前入學申請受理時間115年12月30日~116年1月6日
本校碩、博士班甄試錄取生,除依招生簡章太空工程研究所碩士班、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藝術與設計學系碩士班〔乙組、丙組〕、科技藝術研究所碩士班、台北政經學院政治經濟碩士班、藝術學院藝術跨域博士班、台北政經學院政治經濟博士班等系所組不能申請提前入學外,其他系所已畢業或符合提前畢業資格生可申請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116年2月)提前入學。
欲申請且符合資格者,請至本校註冊組網頁 > 各項表單下載 > 新生常用申請表 > 甄試生提前入學申請書,下載「甄試生提前入學申請書」,填妥申請書後依流程須取得甄試錄取系所主管同意並完成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報到手續,於115年12月30日~116年1月6日上班日(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例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親自或委託專人持申請書連同畢業(學歷)證書中文版正本(尚未畢業者:須於申請當日提供目前就讀學校出具之116年1月可提前或預計畢業證明,以及繳交申請表內第三頁之切結書)、學生資料粘貼表,依申請表所列流程於上述受理時間內辦理,恕不接受通訊申請,逾受理時間恕不受理。
非持本國學歷入學者,需另依招生簡章內報到之規定繳交相關文件。
若申請當日尚未畢業而無法繳交畢業(學歷)證書中文版正本者,除繳交前述可提前或預計畢業證明外,尚需繳交申請表內第三頁之切結書。切結者至遲需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註冊日(116年2月15日)前繳交畢業(學歷)證書中文版正本,否則取消提前入學資格。
如於提前入學申請受理時間截止日(116年1月6日)之後才獲備取錄取者,得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註冊日(116年2月15日)(含)前補送提前入學申請。前述備取錄取補送申請者,申請表送本校招生策略中心核章時,需請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協助備註證明備取日期(以證明是申請受理截止日之後才獲備取錄取),始得補辦理115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申請。上述得補送提前入學申請者,如欲申請仍請儘早辦理,以避免影響後續學生證製發及註冊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