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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常見問題Q&A

一、【成績等相關文件申請】
二、【休復退學、保留入學】
三、【雙主修、輔系或轉系】
四、【跨院系學分學程】
五、【更改姓名、戶籍地址、電話】
六、【學生證遺失】
七、【學分費】
八、【其他相關問題請向註冊組櫃檯服務人員洽詢】
一、【成績等相關文件申請】
Q1:申請成績單要到哪裡辦理?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成績單?如何辦理?
  Q2申請學期(年)成績單和歷年成績單怎麼區分?
  Q3畢業校友申請成績單辦法?可否用電話或是郵寄申請?
  Q4中文畢業證書遺失了該如何辦理補發?
  Q5申請英文畢業證書要如何辦理?
  Q6中文畢業證書影本要加蓋證明(驗證)章應如何辦理?
  Q7申請國外學校需彌封之證明文件應如何辦理?
  Q8申請報考研究所用之名次證明何時申請?
  Q9在學證明如何申請?
  Q1 0 學士班暑修成績是否算在當期學業平均成績?
二、【休復退學、保留入學】
Q11何時可辦理休學?一次可以辦理幾學期?可休學多久?
  Q12休退學申請需要什麼文件?關於退費事宜?可否委託他人辦理?
  Q13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可以提前復學嗎?能否參加暑修?
  Q14目前休學中,如何辦理繼續休學?
  Q15學期中辦理休學,該學期成績如何計算?
Q16:若未能順利取得畢業資格,是否可以辦理碩士班入學資格保留?
三、【雙主修、輔系或轉系】
Q17何時可申請修讀雙主修或是輔系?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申請?
  Q18如欲中途放棄雙主修或是輔系,該怎麼辦理?何時可以辦理?
放棄後已修及格之科目可否抵充主系之畢業學分?
  Q19已申請輔系或雙主修,但課程與本系必修課衝堂,無法選該門課,怎麼辦?
  Q20修讀雙主修者,若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後仍未能修畢,能否再延長?
  Q21修讀雙主修者,可以於修畢一系學分時,先領取一個學位的證書嗎?
  Q22何時可申請轉系?有何限制?何時會公布轉系結果?
  Q23已核准轉系的學生,需要變更學號嗎?
  Q24 轉系學生是否可以申請原系為輔系或雙主修嗎?
四、【跨領域學習】
Q25 南大校區竹師教育學院、藝術學院(以下簡稱南大校區二個學院)學生是否可以申請學士班跨領域學習?
五、【跨院系學分學程】
Q26學分學程證明如何申請?
六、【更改姓名、戶籍地址、電話】
Q27:更改學籍資料(姓名、戶籍地址、電話),該如何辦理?
  Q28:畢業校友更改姓名,要如何辦理?
七、【學生證遺失】
Q29:學生證遺失要如何補發?
八、【學分費】
Q30研究生學分費?(連結至課務組網頁)
  Q31學士班延修生學分費?(連結至課務組網頁)
九、【其他相關問題請向註冊組櫃檯服務人員洽詢】
Q1:申請成績單要到哪裡辦理?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成績單? 如何辦理?

A: 成績單暨各式證明文件除以書面填寫申請表申請外,尚有下列方式提供服務

本校成績單自動化繳費列印系統(機)有二部,申請地點、方式、取件時間如下:

地點

校本部行政大樓收發室旁(24小時營業),校本部行政大樓中庭, 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各有一部

系統登錄方式

學生自行輸入驗證 身分證(或居留證)後6碼 、密碼:出生年月日

申請項目

取件時間

說明

1

中文成績單
Transcript, in Chinese

立即領取(Collect Immediately)

*歷年中文成績單,將在校所有修習課程成績均列入

*當學期(年)中文成績單,僅限在校生可申請,學期 (年)成績單於下學期時申請為當學年上學期之成績,於上學期時申請為前一學年二個學期的成績。

2

中文在學證明
Certificate of Enrollment, in Chinese

3

英文成績單Transcript, in English

歷年成績單

4

中文學位證書影本驗證
Photocopies of Degree Certificate

立即領取(Collect Immediately)

憑「收據」持中文學位證書或影本到註冊組辦理

5

英文學位證明
Verification of Degree, in English

上班時間可隨即至註冊組領取,非上班時間請於次一工作日至註冊組領取(Collect Immediately in working day.  In weekends or holidays, please come to registration office to pick it up on the next business day.)

*申請英文成績單及各種英文證明,第一次申請者需附護照影本或英文戶籍謄本,護照影本或英文戶籍謄本可事先填入學號傳真至本組(傳真號碼:03-5724210),英文姓名輸入後即可申請各式英文書類。

6

英文名次證明
Certificate of Class Ranking, in English

7

英文書卷獎證明
Certificate of Academic Award, in English

8

英文在學證明
Certificate of Enrollment, in English

9

英文學位證書
Certificate of Degree, in English

撕下申請聯交到註冊組櫃台,三個工作天後,憑收據領取。(Please hand in your application sheet of your receipt to Registration office and take your receipt to pick it up after 3 working days.)

10

英文學程證明
Certificate of Program, in English

11

中文學位證書遺失補發
Certificate of Degree Renewal,  in Chinese

12

中文修業證明書遺失補發
Certificate of Academic Record Renewal, in Chinese

13

中文學分學程證明書遺失補發

Certificate of Program Renewal, in Chinese

14

學生證遺失補發
Student ID Renewal

掛失、繳費後次一工作日下午 至發卡中心領取

1.Report a missing ID in Academic Information System.

2.Pay NT$200 in machine

3.Pick up your new student ID from Card Distribution Center in Campus Security Office

請點選[學生證遺失補發]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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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申請學期(年)成績單和歷年成績單怎麼區分?
A:畢業校友只能申請歷年成績單,也就是在校的所有成績都列在成績單上;在校生可以申請學期(年)和歷年成績單,學期成績單僅能在每學年之下學期時申請(為當學年上學期之成績),學年成績單僅能在每學年之上學期時申請(為前一學年兩個學期的成績)。英文成績單只有歷年,無單一學期或學年。【申請表下載
 
Q3:已畢業校友申請成績單辦法?可否用電話或是郵寄申請?
A: 如同在校生可用成績單自動繳費列印系統(機)申請外,另可以通訊方式郵寄申請,申請說明如下:
可以郵寄方式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 至註冊組網頁下載成績單申請表。【申請表下載
  2. 填妥資料(畢業年月請務必填寫清楚,以減短作業時間)並附上:
  (1) 工本費:每份20元(有特別加註者之工本費依說明收取)。請勿以郵票支付。以郵政匯票付款者,抬頭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2) 回郵信封:請附A4信封,貼足郵資並寫好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郵資請參酌申請張數(重量)及郵寄方式貼足郵票,郵資不足者則依所附郵資可郵寄之方式寄出。成績單約重12公克/張,A4信封約20公克/個。郵件資費可至中華郵政網站查詢。
  3.將申請表、工本費、回郵信封及相關資料寄到『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註冊組收』註冊組電話:03-5712334。承辦人員製作完成後旋即依所附郵資寄回申請人。申請學位證書者建議以掛號方式郵寄,以免遺失。
 
Q4:中英文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遺失了該如何辦理補發?
A: 請填妥申請表並仔細參閱申請表上之說明。【申請表下載
 
Q5:申請英文畢業證書要如何辦理?
A: 請填妥申請表並附上護照影本(因為英文姓名須與護照上相同),攜帶申請表至註冊組繳交工本費一百元,3個工作天後領取。若要以郵寄方式辦理,申請方式與成績單相同(請參考Q4)申請表下載惟如果相關單位並不是強烈要求英文畢業證書,則可申請有同等效力之英文學位證明。申請表下載
 
Q6:中文畢業證書影本要加蓋驗證章應如何辦理?
A: 請填妥申請表,連同畢業證書正本一起帶到註冊組繳費(自行影印者每份工本費五元,由本組影印者每份工本費十元),經核對後在影本上加蓋驗證章。若要以郵寄方式辦理,申請方式與成績單相同(請參考申請表內說明)。【申請表下載】【通訊申請表下載
 
Q7: 申請國外學校需彌封之證明文件應如何辦理?
A: 自行或委託他人至本組辦理者,請備妥彌封之文件(僅彌封註冊組製作之證明文件)並自備信封(可至本校水木書局購買本校西式信封),至註冊組經查核後當場封裝,由承辦人員蓋彌封章後,自行郵寄。以通訊方式辦理者,本組可代購學校西式信封,需要者請註明(並詳細說明內封文件種類及份數)。惟因本組人力有限,彌封份數過多者,煩請委託他人或自行至本組辦理。
 
Q8:申請報考研究所用之名次證明何時可申請?
A: 於開學第三個星期開始受理申請,因為部分同學有暑修以及教師申請修改成績,成績未到齊前會影響成績結算和排名,所以開學期間無法受理,請於成績單自動投幣機繳費即可立即領取。
 
Q9:在學證明如何申請?
A: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即為中文在學證明【教育部66.10.15台(66)高字第29901號函規定】。若是學生證遺失須在學證明者,請於成績單自動投幣機繳費即可立即領取。TOP
 
Q10: 學士班暑修成績是否算在當學期平均成績?
A: 不算在當學期平均成績,但算在畢業總平均成績。
 
Q11:何時可辦理休學?一次可以辦理幾學期?可休學多久?
A: 學期期間均可辦理,惟欲申請當學期休學者,最遲須於期末考試開始當日完成申請手續,學生休學學期內之各項成績概不採計。
休學以一學期為單位,可一次辦理一學期 、二學期、三學期或四學期。
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因重病或特殊事故,須檢具證明,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准後,得延長之。學生休學年限,其總累計至多以四學年為限。休學期間應徵服役者,須檢具徵集令影本申請延長休學期限至服役期滿為止,服役期間不計入休學期限;服役期滿後,應檢具退伍令正反面影本申請復學。【
申請表下載
 
Q12:休退學申請需要什麼文件?關於退費事宜?可否委託他人辦理?
A: 請填妥申請表( 學士班須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同意(簽在休學申請書)或附同意書,同意書的格式不拘),到系(所)請導師(或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簽註意見,至各相關單位辦理離校手續後(可退費者則先至本組簽辦,再至出納組及會計室),連同學生證送回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申請表下載】退費之類別僅為學費及雜費。依學雜費退費規定,註冊日前完成休學申請者免繳費。註冊次日起申請當學期之休學者,均須先完成註冊手續(含繳交學雜費)後才能辦理休學。開學後6週內辦理休學學雜(分)費退2/3,7~12週內退1/3,超過12週不退費。合於退費者,請附原註冊繳費單一併辦理。繳費單遺失或以ATM轉帳者,請至『出納組』申請補發。可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資料交由委託人代為辦理。惟合於退費者,須由本人於退費所須之表單上簽名,表單請至註冊組領取。
 
Q13:休學後如何辦理復學?可以提前復學嗎?能否參加暑修?可否參加次學期選課?

A:學生休學期滿前本組(上學期約為1月;下學期約為7月)會以email寄發復學通知書,請在收到該通知書後上校務資訊系統點選復學意願,即可於次學期復學(學期中不得復學)。

可以提前復學,例如原申請休學三學期,但後來想提前復學時,可以學期為單位(提前一學期或二學期)辦理復學。請在欲復學的學期開始前一個月(上學期復學者約於7月初;下學期復學者約於1月初)親送或寄出該申請書予本組 。 【提前復學申請書
休學期滿後可參加暑修,欲暑修者請於收到復學通知後儘速至學校辦理復學手續。

休學期滿之學期,可參加次學期之第一階段選課。 

 
Q14:目前休學中,如何辦理繼續休學?
A: 目前休學中者,若要繼續休學,最遲請於復學學期註冊日前,再填一次休學申請表( 學士班須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同意(簽在休學申請書)或附同意書,同意書的格式不拘)【申請表下載】,請導師/指導教授及系主任/所長簽章後(離校手續部份因前次休學已辦理完畢,不用再辦)送交本組即可。
 
Q15:學期中辦理休學,該學期成績如何計算?
A: 該學期的選課或成績記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Q16:若未能順利取得畢業資格,是否可以辦理碩士班入學資格保留?

A:

  1. 依本校學則第51條「凡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各大學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者,經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錄取,得入學本校修讀碩士學位。」
  2. 因故未能順利取得畢業資格者,應注意報考之碩士班須未限制需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時,始得以「同等學力」,經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錄取,入學本校修讀碩士學位。同等學力諸如四年制大學部學生,若大學部已修滿三學年,但因故退學或休學已滿二年時(算至新生入學日止),或是大學部已修滿四學年因故未畢業已滿一年時(算至新生入學日止),即可以取得同等學力資格。
  3. 其餘同等學力認定可參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5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8644
  4. 符合同等學力及入學資格者,可辦理「入學資格保留」或按本校學則第37條於入學當學期開學日前「申請雙重學籍」。https://academic.site.nthu.edu.tw/var/file/7/1007/img/4108/7177419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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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何時可申請修讀雙主修或是輔系?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申請?
A: 自入學後第二學年起至第四學年下學期加選截止日前皆可申請。
雙主修申請條件為前兩學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十以內,得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雙主修。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皆得申請修讀其他學系為輔系。各院學士班開課有第一、二專長學程課程者,其學生得申請修習第一、二專長學程所屬學系以外其他學系為輔系。【
雙主修申請表】【輔系申請表
 
Q18:如欲中途放棄雙主修或是輔系,該怎麼辦理?何時可以辦理?放棄後已修及格之科目可否抵充主系之畢業學分?
A: 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放棄修讀雙主修或輔系之表格,填妥後給所屬學系及加修學系的系主任簽名後,送回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放棄雙主修申請表】【放棄輔系申請表
學期間均可辦理,惟應屆畢業生最遲請於五月底前辦理,六月份(期末考前後)辦理放棄者,則畢業證書須至七月份才能領取。
學生未能依規定修畢輔系課程,或放棄輔系資格者,其已修及格之輔系科目,得抵充主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內計算。未修畢雙主修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其已修加修學系之科目與學分,如已達輔系規定得准核給輔系資格(仍需填寫
放棄雙主修申請表),如未達輔系規定得抵充主學系應修畢業學分內計算。
 
Q19:已申請輔系或雙主修,但課程與本系必修課衝堂,無法選該門課,怎麼辦?
A:請不用擔心,只要在畢業前修完所有輔系或雙主修所要求的課程即可。
 
Q20:修讀雙主修者,若六年未能修畢,能否再延長修業年限?
A: 修讀雙主修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主學系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而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經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年而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則以主學系學位畢業。
 
Q21:修讀雙主修者,可以於修畢一系學分時,先領取一個學位的證書嗎?
A:不行,除非放棄雙主修,否則應等兩系學分都修畢時才能領取學位證書。
 
Q22:何時可申請轉系?有何限制?何時會公布轉系結果?
A:每年約五、六月時開始接受申請,確定之申請時間依註冊組公布之時間為準。各系之轉系規定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各學系學生轉系審查標準』。轉系結果會於八月中旬公布在註冊組網頁。
 
Q23:已核准轉系的學生,需要變更學號嗎?
A:已核准轉系的學生,學號仍是沿用原來的學號,不必變更。
 
Q24: 轉系學生可以申請原系為輔系或雙主修嗎?
A: 可以,但仍應依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辦理,申請時間、資格與一般學生無異 。
A:
一、106學年度(含)後入學之學士班學生可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跨領域學習要點」於入學後第2學期起至第4學年第2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填寫申請表經所屬學系(組)、學位學程主管輔導簽章後向清華學院學士班申請。
申請跨領域學習之學生,可就以下任一種課程組合提出申請:
(一)所屬學系之第一專長學程及另加1個非所屬學系之第二專長學程。
(二)所屬學系之第一專長學程及另加2個非所屬學系之學分學程。
(三)所屬學系之第一專長學程及所屬學系認可之高階專業課程15學分並另加1個非所屬學系之學分學程。
學生進行跨領域學習者,應依照學生註冊入學時的當學年度教務章則彙輯裡所公布的一專及二專來進行修讀及畢業審查(即學號為106開頭者,即應依106學年度教務章則彙輯裡所公布的一專及二專來進行修讀及畢審。以此類推。)
二、至於南大校區二個學院105(含)前學號開頭的學生,因為在併校前原竹教大的課程是沒有規劃所謂的一專二專,所以南大校區二個學院105(含)前學號開頭的學生,皆無法申請跨領域學習。同理,校本部105(含)前學號開頭的學生,申請跨領域學習時,也沒有南大校區二個學院的二專可供選擇。 
 
Q26:學分學程證明如何申請?
A: 於畢業後,至課務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附上成績單正本,先送課務組審核,再送學分學程召集人複審,若無學分學程召集人則送該學分學程所屬學系(所)主管,核可後再送回註冊組辦理核發證書手續,於註冊組收件後一週再向承辦人員領取學分學程證明書。
 
Q27:更改學籍資料(姓名、戶籍地址、電話),該如何辦理?
A: 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妥後,若要更改戶籍地址請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更改姓名者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將申請表交予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即可。如果想更改寄發學士班成績單寄送地址,戶籍地址若未異動,則需經家長同意後方可更改。【申請表下載
 
Q28:畢業校友更改姓名,要如何辦理?
A:請至註冊組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附上戶籍謄本正本,將申請表及畢業證書正本交予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即可。【申請表下載
 
Q29:學生證遺失要如何補發?
注意事項:
  1. 學生證遺失補發期間,可至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有效期間為一個月)。
  2. 應屆畢業生、退學生於辦理離校手續期間遺失學生證者,仍應辦理補發,憑繳費後之申請表,發予學位證書、修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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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108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碩、博學位考試需備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要如何辦理?

A:

    1.依107年10月25日教務會議通過修正「國立清華大學碩士學位考試細則」、「國立清華大學博士學位考試細則」,新增學生於舉辦碩、博士學位考試時,應檢具「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以供考試委員學位考試時參考。

    2.目前學生可免費申請進行檢測比對,申請方式請至本校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頁→教學服務→「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進行線上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計通將提供開通帳號,申請者可先下載學生版使用手冊參考。

​    3. 論文相似度標準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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