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逕讀博士班公告
依本校『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欲申請101學年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請於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各系所若有自訂截止日期,依各系規定)逕向各系(所)辦公室辦理。
◎附註
1.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使用,網址/var/file/211/1211/img/64/master_09.doc。
2.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學號不變,仍沿用碩士班學號。
3. 收費標準依博士班一年級標準徵收學雜費基數。( 原碩士班繳費單金額與博士班相同,請直接持原繳費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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