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畢業論文若延後公開所訂定合理期限以不超過5年為原則
公 告
主旨:研究生畢業論文若延後公開所訂定合理期限以不超過5年為原則。
說明:
一、 依教育部及國家圖書館函,各校於學生提交博、碩士論文時,以公開利用為原則。98學年度起本校研究生畢業同學,若延後公開畢業論文須訂定合理期限(以不超過5年)。
二、 延後公開應檢附經申請人、指導教授、系所主管親簽之聲明,併同論文(無須裝訂)於畢業離校時繳交註冊組轉送國家圖書館。
三、 「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聲明」文件格式請至本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碩士班、博士班->在校生->「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聲明」項下下載。
本案聯絡人:清大註冊組 周佳虹
電話:03-57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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