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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系、所(組)
※依循法規:
請參閱清華大學學則
第六十一條
規定。
※申請期間:
於每年5月底或6月初開始起4個星期期間(以
學校行事曆公告
之期間為主)
※申請程序:
填寫申請表。 請至
校務資訊系統網頁
填寫後將紙本印出。
先送原就讀系、所主管簽核。
簽核後再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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