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讀生轉回(入)碩士班相關規定
國立清華大學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 節錄 ) | |
第七條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未通過資格考核或因故申請中止修讀者或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且未符合第六點規定者,得檢具申請表申請轉入碩士班就讀,經現修讀博士班及欲就讀碩士班之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或其授權會議通過,教務長、 校長核定後,得轉入碩士班就讀。 前項研究生在博士班修業時間,不併入碩士班最高修業年限核計,在學期中轉入 者,該學期以就讀碩士班計算。 修畢各系、所、院、學位學程碩士班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者,得經指導教授同 意於轉入當學期提出碩士學位考試申請,不受碩士班最低修業年限限制。 轉入碩士班就讀後,不得再行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國立清華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 節錄 ) | |
第七條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未通過資格考核或因故申請中止修讀者或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且未符合第六點規定者,得檢具申請表申請轉回(入)碩士班就讀,經現修讀博士班及欲就讀碩士班之系、所、院、學位學程會議或其授權 會議通過,教務長、校長核定後,得再回(轉入)碩士班就讀。 前項研究生在博士班修業期間不併入碩士班最高修業年限核計,在學期中轉回 (入)者,該學期以就讀碩士班計算。 轉回(入)碩士班就讀後,不得再行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逕讀生轉回(入)碩士班申請表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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