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研究生逕讀博士班公告
依本校「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及「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欲申請104學年度第2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請於即日起至11月30日前逕向各系(所、學位學程)辦公室辦理(各系、所、學位學程若有自訂截止日期,則依其規定)。
◎附註
-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於下方附件下載
- 清華大學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之學號不變,仍沿用碩士班學號。交通大學、陽明大學學生則另給新學號。
- 收費標準依博士班一年級標準徵收學雜費基數。( 碩士班繳費單金額與博士班相同,清華大學核准逕讀同學請直接持原繳費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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