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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113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學號105(含)以前】學分費繳費公告

113學年度第1學期舊生學分費繳費公告

一、適用對象:舊生,105學年度(含)前已取得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入學資格之學生,適用至學生畢業離校。

二、繳費期間:113年10月2日-113年10月15日

三、繳費單查詢與列印: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

四、繳費管道:

 (一) 臺銀臨櫃現金繳納:持繳費單及現金至臺銀各分行臨櫃繳納。

 (二) ATM或網路ATM繳費(手續費自付)

點選『繳費』不受金額3萬元限制,完成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與記錄備查。

 (三) 便利商店代收:請持繳費單至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繳費,繳款後並請妥善保存收據,超商最高繳款金額為6萬

 (四) 銀聯卡繳款(手續費自付)

 (五) 信用卡繳款(手續費自付)

 (六) 台灣行動支付 App(手續費自付):使用台灣行動支付 App 掃描繳費單「台灣 Pay」QR Code 繳費。

 (七) 一卡通 Money App(手續費自付):使用一卡通 Money App 掃描繳費單右下方「便利商店代收專用區」三段條碼繳費。

  (八) 街口支付App (手續費自付):使用街口支付 App 掃描繳費單右下方「便利商店代收專用區」三段條碼繳費。

  (九) 悠遊付App (手續費自付):使用悠遊付 App 掃描繳費單右下方「便利商店代收專用區」三段條碼繳費。

  (十) 全支付 App(手續費自付):使用全支付 App 掃描繳費單右下方「便利商店代收專用區」三段條碼繳費。

五、常見問題:請先詳參臺銀學雜費入口網頁問題說

六、請特別注意:

  (一)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具有學程生身份者,

  1、修習學程相關課程者,其學分費由師培中心處理收費。

  2、修習一般課程者,其學分費由註冊組處理收費。

  (二)依規定106學年度具中等教育學程身份者,修習中等教育學程課程,免交學分費。(107學年度起具中等教育學程身份者,要繳費
。)

  (三)若對繳費資料有疑問者,

  1、一般課程學分費,請洽註冊組林小姐03-5715131#35449。

  2、學程相關課程學分費,請洽師培中心楊小姐03-5715131#7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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