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台聯大系統轉校轉入清大生報到須知&學號
國立清華大學113學年度轉校生報到須知
113.8.15
恭喜錄取本校轉學生,為維護您的權益,請依下列程序完成報到手續:
請務必113年8月18日(日)前完成校務資訊系統報到(新生資料上傳),上傳二吋照片一張、身份證正反面,護照(用於學生證英文姓名,無護照免上傳),修業證明(如尚未取得,請先上傳證書延遲繳交切結書,取得修業證明再補行上傳)。
並請於113年8月23日(五)前繳交下列資料至本校註冊組:
一、「修業證明書」正本:
無法當天繳修業證明書正本者,須繳交填妥之「未繳交學歷證件切結書」(系統已上傳者,不須另繳),切結日期截止前(目前設至113年8月30日,如有問題可修改切結書上的日期,但至遲為開學日)將「修業證明書」正本補繳至註冊組。
二、抵免學分申請相關表件
1.欲辦理學分抵免之同學,請於113年8月20日(二)下午兩點起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抵免學分」→「學士班/學士後抵免學分申請」→輸入抵免資料,確定無誤後印出簽名,每份抵免學分申請表附上一份歷年成績單,並於成績單上分別以螢光筆劃記申請表上所列科目。於113年8月23日(五)前繳交至註冊組。
2.欲抵免科目不確定可以抵免校共同必修或系必(選)修時,可同時填入二者,若抵免結果,二者均審核通過時,以校共同必修科目優先抵免。
3.通識科目抵免規定請務必上網https://cge.site.nthu.edu.tw/p/404-1573-246340.php詳閱,依其規定準備相關資料。其餘各科目亦需備齊課程大網(不需蓋章)或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以備審查之用—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依系所規定。
4.英文課程抵免相關說明請見英教中心網頁。
https://nthu-english.site.nthu.edu.tw/p/403-1532-9154.php
注意事項:
一、學號編好轉入系統,將個別以EMAIL通知,資料轉入後即可上校務資訊系統報到。
二、「就讀學系之必修科目、學分數暨畢業總學分表(112學年)」、「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請參照「註冊組」網頁學士班相關規定。
三、註冊組電話:(03)5715131分機33205;住址: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註冊組 洪靖雅。
四、轉學生住宿申請,相關訊息請見學生住宿組網頁。
五、依據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之第十三條:四校申請轉校學生對於轉校事宜如有疑義,得於名單公告後七日內以書面向轉校業務主辦學校提出申訴。
書面申訴書格式自擬,內容應書明申訴人之姓名,就讀學校之系所、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申訴理由,並以掛號郵件寄達,逾期不受理。
轉校業務主辦學校於收到申訴書後,送轉校委員會辦理,轉校委員
會調查處理後於八月底前函覆,必要時亦得組成專案小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