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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學生證補發/換發指引

學生證遺失補發操作流程

1. 掛失 -> 2. 繳費 -> 3. 領學生證

更換學生證照片及其他問題看這裡

※注意事項:
                      1. 學生證遺失補發期間,如有需要,可至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有效期間為一個月)。

                      2. 領證時,請攜帶繳費收據或身分證件。

                      3. 應屆畢業生、退學生於辦理離校手續期間遺失學生證者,仍應辦理掛失,憑掛失完成之頁面,發予學位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 掛失

AIS

1.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2. 點選「校內其他系統」

3. 點選「校園電子票證掛失/補發」進到個人資料>點選左列第三個選項「掛失退費」

4.點選卡片資料下方的「掛失退費」。

5.閱讀免責聲明後請點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以上條約。」並點選「送出」。

6.申請原因如為「遺失」,請輸入原因備註;
人員資料」請填寫聯絡電話、地址、出生日期等資訊;
退款資料
(1)如要退費,請點選匯款→選擇退款銀行退款銀行分行退款銀行帳號(如退款銀行帳號未滿14碼,請於前方補0)。
(2)如卡片內無金額,請選擇不退費

本次掛失設定
(1)如選擇「立即送出」則無法取消掛失囉!
(2)如選擇「排程作業」,同學可自行設定排程作業日期,在設定的排程日期送出資料前,可自行取消該次掛失。
    若已過排程送出的時間,則無法取消掛失。

 


  • 繳費

1. 校本部及南大校區的行政大樓都有繳費機,分別位於:

  • 校本部─行政大樓1樓中庭(室內)及文書組收發室旁(室外,24小時均可申請)
  • 南大校區─行政大樓1樓右側電梯旁

繳費機

 

2. 完成繳費(NT$200)並列印收據

(1)點選「中文」頁面

step1

(2)點選「學位生

step 2

(3)輸入個人資料

step 3

(4)點選「學生證遺失補發

step 4   


  • 領學生證

    • 校本部及南大校區繳費者、─ 完成掛失及繳費後,下1個工作天的下午就可至駐警隊發卡中心領新卡

往駐警隊發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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