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證補發/換發指引
學生證遺失補發操作流程
1. 掛失 -> 2. 繳費 -> 3. 領學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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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學生證遺失補發期間,如有需要,可至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有效期間為一個月)。
2. 領證時,請攜帶繳費收據或身分證件。
3. 應屆畢業生、退學生於辦理離校手續期間遺失學生證者,仍應辦理掛失,憑掛失完成之頁面,發予學位證書或修業證明書。
1.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
2. 點選「校內其他系統」
3. 點選「校園電子票證掛失/補發」進到個人資料>點選左列第三個選項「掛失退費」
4.點選卡片資料下方的「掛失退費」。
5.閱讀免責聲明後請點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以上條約。」並點選「送出」。
6.申請原因如為「遺失」,請輸入原因備註;
「人員資料」請填寫聯絡電話、地址、出生日期等資訊;
「退款資料」
(1)如要退費,請點選匯款→選擇退款銀行、退款銀行分行、退款銀行帳號(如退款銀行帳號未滿14碼,請於前方補0)。
(2)如卡片內無金額,請選擇不退費。
「本次掛失設定」
(1)如選擇「立即送出」則無法取消掛失囉!
(2)如選擇「排程作業」,同學可自行設定排程作業日期,在設定的排程日期送出資料前,可自行取消該次掛失。
若已過排程送出的時間,則無法取消掛失。
1. 校本部及南大校區的行政大樓都有繳費機,分別位於:
- 校本部─行政大樓1樓中庭(室內)及文書組收發室旁(室外,24小時均可申請)
- 南大校區─行政大樓1樓右側電梯旁
2. 完成繳費(NT$200)並列印收據
(1)點選「中文」頁面
(2)點選「學位生」
(3)輸入個人資料
(4)點選「學生證遺失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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