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轉系、所申請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112學年度轉系、所申請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
Application for Department transfer in Academic Year 2023
申請時間:112年5月9日起至6月6日截止。
申請流程:
(一) 申請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填寫後將紙本印出
(系統於5月9日上午10:00開放)
(二) 學士班:送請原就讀學系、院學士班主任及導師簽註意見。
(三) 研究生:送請原就讀系、所、學位學程指導教授及主管簽章。
(四) 學生申請轉系須繳交各學系、所、院學士班之審查資料說明,請點選參照網址。若未列出,建議直接向系所詢問。
(五) 請於6月06日(二)前將轉系所申請表送達註冊組辦公室,審查資料送達欲申請的各學系、所、院學士班辦公室,逾期不受理。
備註:
1、不得申請轉系之身份:
(1) |
依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學生轉校規定核准轉入本校就讀者,不得申請轉系、組、院學士班。 |
(2) |
依離島生資格入學者,依據「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十條規定,不得申請轉校(系、科)。但有特殊情況報經原保送之地方政府同意者,不在此限。 |
(3) |
依申請入學管道入學之公費生。 |
(4) |
依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醫學系、國防學士班(將星計畫)、轉學(未於清大就讀2學期)規定入學者。 |
(5) |
依招生簡章或相關法令之規定入學者。 |
(6) | 陸生轉系(所)以入學至申請轉系(所)期間,各學年度曾經教育部核定本校得招收陸生之院系所、學位學程為限。 |
2、轉系(所)核准名單將於8月下旬於本校註冊組網頁公告。
3、轉系(所)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註冊組網頁。
參考資料:
1、學士班轉系(組,院學士班)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註冊組網頁:http://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133.php
2、學生申請者請點選參照網址閱讀相關學系之審查資料繳交說明。
大學部 研究所
Application for Department Transfer in Academic Year 2023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