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成績/證(明)書申請

本校成績單自動繳費列印系統()有三部,分別於校本部行政大樓收發室旁(24小時營業)校本部行政大樓一樓中庭、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右側電梯旁三處,申請相關作業時程   請見註冊組Q&A

 

【申請表】

學生各項證明文件之申請,應以學生本人為之,通訊申請者請檢附學生本人身分證影本;非學生本人申請時,應事先獲得學生本人同意或授權,請填妥「學生各式證明文件同意或授權提供申請書」,並檢附申請學生及被授權、被委託者雙方的身分證影本。偽造、變造私文書者,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10-215條負刑法責任。

原105學年度(含)前新竹教育大學入學資格之學生請至南大校區105前入學生專區下載申請表

 
種類 說明
DOC 檔
PDF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各式證明文件同意或授權提供申請書

說明: 1.請檢附申請學生及被授權、被委託者雙方的身分證影本。
2.偽造、變造私文書者,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10-215條負刑法責任。

DOC 檔
PDF 

中英文成績單/證明【包含『中文當學期(年)成績單、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在學證明、英文學位證明、英文書卷獎證明、中文學位證書影本驗證』】
DOC 檔
ODT 檔
證(明)書補發【包含『中文學位證書、修業證明書、學分學程證明書』】
中文成績單集體申請表
英文學位證書
學生證遺失 學生證遺失補發
學分學程證書申請表 (連結至課務組網頁)
【申請辦法及注意事項】
※申請辦法:
 

1. 本人或委託他人至註冊組申請:請依「學生申請學籍成績證明文件說明公告」申請

2. 以通訊方式申請,申請方式如下:

          (1)至註冊組網頁下載成績單申請表

          (2)填妥資料(畢業年月請務必填寫清楚,以減短作業時間)並附上:

(I)工本費:每份工本費20元,當學期(年)成績單15元(有特別加註之工本費依說明收取)。可用現金或郵政匯票支付,請勿以郵票支付。以郵政匯票付款者,抬頭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II)回郵信封:請附『A4信封』,貼足郵資並寫好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郵資請參酌申請張數(重量)及郵寄方式貼足郵票,郵資不足者則依所附郵資可郵寄之方式寄出。成績單約重12公克/張,A4信封約20公克/個。郵件資費可至中華郵政網站查詢。

(3)將申請表、工本費、回郵信封及相關資料掛號郵寄『300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清華大學註冊組收』。

 

 

※注意事項:
 
  1. 以郵寄方式申請者,承辦人員製作完成後即寄回,若所附之回郵郵資不足,則改以可郵寄之方式寄出。申請學位證書者建議以掛號方式郵寄。本組寄出後若為非掛號之郵件,遺失恕不補發。
  2. 首次申請『英文書類』者須附上護照影本(因為英文姓名須與護照上相同)或英文戶籍謄本,否則不予受理。未於繳費時檢附者,可於申請後再將護照影本傳真至本組(傳真號碼:03-5724210),本組將於收到影本後製作。
  3. 若申請『中文學位證書影本驗證』,現場申請者請攜帶中文學位證書正本,以通訊方式申請者,請依所需份數自行影印寄至本組,免附正本。
  4. 申請國外學校須彌封之證明文件:(1)現場申請者:請自備信封(可至水木書局購買本校西式信封),經註冊組查驗後當場封裝,由承辦人員蓋彌封章後,自行郵寄。(2)以通訊方式辦理者:本組可代購學校西式信封,需要者請註明(並詳細說明內封文件種類及份數)。
  5. 本校校友服務中心亦可代辦校友成績單、畢業證書之申請,歡迎校友多加利用https://alumni.site.nthu.edu.tw
  6.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電話:035712334E-Mailregistra@my.nth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