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申請說明及申請表格(僅適用105學年度(含)前已取得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入學資格之學生)
教師處理成績
在校生
1.註冊
2.休學
3.轉系(不再受理南大校區(原竹教大學號105前)舊生轉系)
4.中文成績單申請
7.學籍資料更改
8.中文在學證明
10.應屆畢業資格證明書
11.提前畢業
12.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
14.畢業離校程序單下載
16.學生提前復學申請表
18.學生雙重學籍申請表
22.學分抵免申請表
畢業校友
1.校友中文成績單
5.學籍資料更改
系所
1.辦理註冊時間:參閱本校行事曆及註冊通告規定時間辦理。
2.註冊完成條件:(1)繳費(2)學生證送註冊組蓋章
3.註冊流程:
持繳費單於規定期限內至超商繳納、或用信用卡繳費或以ATM轉帳或跨行
匯款。(繳費後學生收據請自行留存正本,註冊時攜帶影印本到學校以備
查核)。
4.學生證可由班代收齊或個人自行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
1.辦理休學時間:
*於註冊日前提出申請且獲核准者,免繳費,否則應先行繳費註冊。
*學期中申請休學之最後期限為學期考試(請參考本校行事曆)開始前
一星期。
2.辦理休學條件:
*重病(持有公立醫院或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之證明文件)
*特殊事故(應檢具書面證明)
3.辦理休學流程:
*至南大註冊組填寫申請表附上證明文件及家長同意書
*持申請表至各單位辦理休學手續
*申請表交回南大註冊組
*『休學證明書』請先下載,填寫完畢後連同申請表一併送至註冊組
1.受理轉系時間:請參閱本校註冊組轉系通告之規定時間辦理
2.辦理轉系流程:
*至南大註冊組填寫申請表,請家長同意並送導師及原屬系主任簽章
*持申請表交南大註冊組承辦人彙辦
3.公費生轉系,依照「師資培育自費、公費及獎助學金辦法」第八條規定
將喪失公費資格,應一次償還已受領之公費。
1.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中廊自動繳費系統繳費列印。
2.申請工本費:學期、學年成績單每份15元;歷年成績單每份20元
1.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中廊自動繳費系統繳費後至南大校區
註冊組取件。
2.申請工本費:每份20元
1.補發清華大學學生證(新證)
(1)登入清華大學首頁「校務資訊系統」
(帳號:2+學號,密碼:原竹教大入口網之密碼)
(2)點選「校內其他系統」
(3)點選「校園悠遊卡掛失/補發申請系統」
(4)閱讀免責聲明,勾選「我已了解系統個人資料填寫說明」
,點選「掛失 申請」
(5)點選「掛失/退款申請」
(6)填寫相關資料
(7)點選「送出」
(8)至南大校區自動繳費機點選「清華大學學生證補發」
並繳交費用200元
(9)掛失及繳費完成後,需三個工作天,於上班時間,持繳費
收據至南大校區註冊組領取補辦的學生證。
例如:11月1日上午完成掛失及繳費,11月3日下午上班時間
領取新學生證。如遇例假日則順延。
1.申請方式:於上班時間內須親自至南大註冊組申請。
2.姓名,生日,身分證號更改應檢附證件:
(1)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戶籍謄本正本。
(2)填寫完畢後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
3.戶籍,通訊地址更改應注意事項:
(1)學士班之地址一律為戶籍地,請先辦理地址遷移並更新身份證。
(2)請備妥相關資料後再至註冊組辦理。
1.學生證為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兩面後,攜帶正本及影本
至南大註冊組蓋章。
2.申請本項證明免繳費
通過校外語基本能力檢定後即可檢附成績單填寫申請表格向南大註冊組
登錄外語畢業門檻,登錄後可至本校南大校區首頁/校園入口網/教務
資訊系統/查詢功能/新版修課畢業審核/外語能力,查詢登錄結果。
1.申請對象: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2.申請工本費:每份10元
3.申請流程: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繳費(點選南大校區其他申請)後持收據至南大註冊組辦理
1.申請時間: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期或前一學年第14週前
(含第14週),向肄業學系提出申請
2.申請流程:學系初審,學系主任簽注意見,教務處註冊組複審,教務長、
校長核定
3.注意事項:
(1)學生申請提前畢業,於申請之該學期結束後雖修滿該學系畢業應
修之科目與學分,但不符合「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原國立新竹
教育大學)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辦」第二條提前畢業之其他規定
者,不得提前畢業,仍應註冊入學,並依學則規定辦理選課。
(2)公費生若符合提前畢業資格者,提出申請時應配合實習輔導處安
排教育實習等事宜,並依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等
夜、暑碩在職專班申請表下載:【PDF檔】
1.申請種類:歷年(碩、博士班不予排名)
2.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通訊申請
3.申請工本費:歷年成績單每份20元
4.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及成績單
印製機>繳費,該機器自動列印當場取件。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回郵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南大註冊組收。
(3)申請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1.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以通訊申請。
2.申請工本費:每份20元,彌封(含信封)費5元/份
3.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及成績單
印製機>繳費後,至南大校區註冊組取件。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回郵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南大註冊組收。
1.本項所提及之各種證書影本,均需加蓋證明章後方生效力。
2.申請方式:親自申請,並檢附證書正本
3.申請工本費:每份10元
4.申請流程:
(1)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自動投幣繳費機繳費
(2)將證書(證明書)正本及繳費收據送至註冊組承辦人處辦理
(3)註冊組影印證書核章後連同正本發還申請人
(一)畢業生中文畢業(學位)證書遺失補發
1.申請對象:已畢業校友
2.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以通訊申請
3.申請工本費:100元
4.檢附證件:
(1)申請表(註明學號、姓名、生日、畢業年度、系所別、遺失原因
及連絡電話)
(2)身分證正面影本
5.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至南大校區註冊組填寫申請表交由承辦人處辦理,
五個工作天後領取。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 附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44元)之B4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南大校區註冊組收
(3)申請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二)中文修業證明遺失補發
1.申請對象:未在本校畢業(曾在本校修業滿1學期以上,
已有成績記錄者) 且已辦妥離校手續者。
2.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至南大校區註冊組填寫申請表交由承辦人處辦理,
五個工作天後領取。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身分證正面影本、申請費用及
附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之A4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南大路521號,南大校區註冊組收
(3)申請工本費: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1.申請方式:於上班時間內須親自至南大註冊組申請。
2.檢附證件:
(1)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戶籍謄本正本。
(2)填寫完畢後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
1.9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申請國小教育學程學分證明
2.申請流程:填寫申請表/繳費/送教科系審核/註冊組製證
3.檢附資料:申請表及成績單正本
4.取件方式:親自取件或預留A4信封貼足36元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