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申請說明及申請表格(僅適用原新竹教育大學入學之學生)
教師處理成績
在校生
1.註冊
2.休學
3.中文成績單申請
6.學籍資料更改
8.學士班延長修業年限
10.畢業離校程序單下載
12.學生提前復學申請表
13.研究生准予畢業證明單
畢業校友
1.校友中文成績單
5.學籍資料更改
系所
後教師再由系統送出其餘成績。申請表下載:【ODT檔】
2.補送成績申請表:補送成績請於開前二週前送註冊組。申請表下載:【ODT檔】
正程序。申請表下載:【ODT檔】
1.辦理註冊時間:參閱本校行事曆及註冊通告規定時間辦理。
2.註冊完成條件:(1)繳費(2)持繳費證明及學生證至系辦蓋註冊章
3.註冊流程:
持繳費單於規定期限內至超商繳納、或用信用卡繳費或以ATM轉帳或跨行
匯款。(繳費後學生收據請自行留存正本,註冊時攜帶影印本到學校以備
查核)。
1.辦理休學時間:
*於註冊日前提出申請且獲核准者,免繳費,否則應先行繳費註冊。
*學期中申請休學之最後期限為學期考試(請參考本校行事曆)開始前
一星期。
2.辦理休學條件:
*重病(持有公立醫院或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之證明文件)
*特殊事故(應檢具書面證明)
3.辦理休學流程:
*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附上證明文件及家長同意書
*持申請表至各單位辦理休學手續
*申請表交回註冊組
*『休學證明書』請先下載,填寫完畢後連同申請表一併送至註冊組
加蓋章戳。申請表下載:【ODT檔】 【在職專班 申請表下載PDF檔】
1.至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系統繳費列印。
2.申請工本費:學期、學年成績單每份15元;歷年成績單每份20元。
1.至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系統繳費後至註冊組取件。
2.申請工本費:每份20元。
1.補發清華大學學生證(新證)
(1)登入清華大學首頁「校務資訊系統」
(帳號:2+學號,密碼:原竹教大入口網之密碼)
(2)點選「校內其他系統」
(3)點選「校園悠遊卡掛失/補發申請系統」
(4)閱讀免責聲明,勾選「我已了解系統個人資料填寫說明」
,點選「掛失 申請」
(5)點選「掛失/退款申請」
(6)填寫相關資料
(7)點選「送出」
(8)至自動繳費機點選「清華大學學生證補發」並繳交費用200元
(9)掛失及繳費完成後,需三個工作天,於上班時間,持繳費
收據至註冊組領取補辦的學生證。
例如:11月1日上午完成掛失及繳費,11月3日下午上班時間
領取新學生證。如遇例假日則順延。
1.申請方式:於上班時間內須親自至註冊組申請。
2.姓名,生日,身分證號更改應檢附證件:
(1)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戶籍謄本正本。
申請表下載:【ODT檔】
(2)填寫完畢後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
3.戶籍,通訊地址更改應注意事項:
(1)學士班之地址一律為戶籍地,請先辦理地址遷移並更新身份證。
(2)請備妥相關資料後再至註冊組辦理。
申請表下載:【ODT檔】
1.學生證為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兩面後,攜帶正本及影本至註冊組蓋章。
2.申請本項證明免繳費
八、延長修業年限申請表單 學士班申請表下載:【PDF檔】
育嬰等其他因素符合延長修業年限【PDF檔】
九、在職進修研究生延長修業年限 申請表下載:【PDF檔】
十、畢業離校程序單下載 學士班申請表下載:【PDF檔】
夜、暑碩在職專班申請表下載:【PDF檔】
十一、學生未畢業辦理退學 申請表下載:【ODT檔】
十二、學生提前復學 申請表下載:【ODT檔】
十三、研究生准予畢業證明單 申請表下載:【ODS檔】
1.申請種類:歷年(碩、博士班不予排名)。
2.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通訊申請。
3.申請工本費:歷年成績單每份20元。
4.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及成績單
印製機>繳費,該機器自動列印當場取件。(※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回郵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註冊組收。
申請表下載:【ODT檔】
(3)申請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一)英文學位(畢業)證(明)書、成績單、名次證明
1.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以通訊申請。
2.申請工本費:每份20元,彌封(含信封)費5元/份
3.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行政大樓一樓中廊<自動繳費及成績單
印製機>繳費後,至註冊組取件。(※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回郵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註冊組收。
申請表下載:【ODT檔】
(3)申請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二)英文學位證書
1.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以通訊申請。
2.申請工本費:100元(僅可申請1份)。
3.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及申請表至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
3個工作天後持收據領取。(※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資料、申請費用及附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之A4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註冊組收。
(3)申請工本費: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申請表下載:【ODT檔】
1.本項所提及之各種證書影本,均需加蓋證明章後方生效力。
2.申請方式:親自申請,並檢附證書正本。
3.申請工本費:每份10元。
4.申請流程:
(1)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投幣繳費機繳費。
(2)將證書(證明書)正本及繳費收據送至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
(3)註冊組影印證書核章後連同正本發還申請人。
(※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一)畢業生中文畢業(學位)證書遺失補發
1.申請對象:已畢業校友。
2.申請方式:可親自申請或以通訊申請。
3.申請工本費:100元。
4.檢附證件:
(1)申請表(註明學號、姓名、生日、畢業年度、系所別、遺失原因
及連絡電話)。
(2)身分證正面影本。
5.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及申請表至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
3個工作天後持收據領取。(※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申請費用及 附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
並貼足『掛號』郵資(44元)之B4信封,
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註冊組收。
(3)申請費用: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申請表下載:【ODT檔】
(二)中文修業證明遺失補發
1.申請對象:未在本校畢業(曾在本校修業滿1學期以上,
已有成績記錄者) 且已辦妥離校手續者。
2.申請流程:
(1)親自申請:請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及申請表至註冊組交由承辦人員辦理,
3個工作天後持收據領取。(※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2)通訊申請:請附上申請表格、身分證正面影本、申請費用及附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
並貼足『掛號』郵資之A4信封,郵寄至: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註冊組收。
(3)申請工本費:可以現金或郵政匯票付款,請勿以郵票支付。
以郵政匯票付款者,受款人請寫『國立清華大學』。
申請表下載:【ODT檔】
1.申請方式:於上班時間內須親自至註冊組申請。
2.檢附證件:
(1)填寫申請表並附上戶籍謄本正本。
申請表下載:【ODT檔】
(2)填寫完畢後送註冊組承辦人員辦理。(※請於上班時間辦理)
1.9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申請國小教育學程學分證明
2.申請流程:填寫申請表/繳費/送教科系審核/註冊組製證
3.檢附資料:申請表及成績單正本
4.取件方式:親自取件或預留B4信封貼足44元郵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