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學分
【抵免學分】
【轉學生、重考生、高中先修】
※申請程序:
- 上網填寫申請表【網址: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並列印。
- 將申請表及原肄業學校之歷年成績單正本 (請檢附3份分別附於抵免學分申請表後)
- 依申請科目順序,將課程大綱依序附於申請表及成績單後面,送至註冊組辦理。
※注意事項:
- 抵免學分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經審核完畢後除特殊原因(如:轉系、申請修讀輔系或雙主修)外不得再提出抵免申請。
- 抵免通識課程需另依通識中心相關規定辦理。【轉學生、重考生通識課程抵免學分申請原則】
- 抵免英文課程請依英教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 如高中先修或參與科學班之成績請另附[大學先修課程未計入高中畢業學分證明]
【交換學生】
※申請程序:
- 填寫申請表。
- 將申請表及國外學校之修課成績證明(成績單)正本送系上審核。
- 系上審核後再送註冊組、課務組辦理。
※注意事項:
- 抵免學分請於回國後儘速辦理,開學前須辦理完畢。
- 上、下學期之抵免課程請分頁填寫。
- 同意抵免之課程均以『TR(抵免)』計,不列成績,亦不參與當學期(年)排名。
【研究生】
※申請程序:
- 研究生於入學之第一學期或逕讀博士第一學期欲抵免該修習學分者,請於新生註冊須知公告之研究生新生學分抵免申請規定期間,至〈校務資訊系統/學分&抵免學分〉網頁建入欲抵免之科目後,點選送出申請表至電子表單(eform)系統,並至該系統「申請紀錄查詢」上傳附件(欲申請之抵免科目請在歷年成績單以螢光筆標記)按「儲存」後,按「預覽申請表」→「預覽流程」→「送出申請」,各系所如有另外規定之上傳文件,請備齊後一併上傳。(*請注意:一次只能申請一筆抵免,請務必確認欲抵免科目已全部填寫,送出抵免之電子表單流程進行中不能再次申請)。學生假借、冒用、偽造、變造學歷(力)、成績單證明文件者,經學校查證屬實或判刑確定者,應開除學籍,註銷各該科之學分抵免,不得有異議。
- 新生如需申請研究生學分抵免,請參考研究生學分抵免電子表單申請說明-學生申請流程說明
※注意事項: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轉)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一次辦理完畢。申請日期依報到或註冊須知所訂日期為準,逾期不受理。惟合於抵免學分辦法第一條第一項第四、五款規定者,至遲須於取得成績或學分證明後之次學期(年)加退選截止前辦理完畢。 學生因病、天災、戰爭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於前項規定期限內完成抵免者,得經系、所、院、學位學程核准並檢附自述理由,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後,補辦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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