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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Division of Registration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學則第五十三條
國立清華大學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申請程序: 填寫申請表並附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函(二封以上)及系、所、院指定繳交之資料,向各系所提出申請。【申請表下載】